海珠一中消防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1)学校内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以及消防栓要定期检查测试,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善。
(2)学校各类消防设施要按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3)学校各类设施要按月进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好用,并做好记录。
(4)学校范围内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和消防栓等设施,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其他用。
(5)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必须经消防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能施工。
(6)学校全体教职工有义务爱护所有消防设备。
(7)对有意损坏、违章使用消防设施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用电防火管理制度
(1)学校内供电系统由工程部控制、检查并维修。
(2)电器设备、电源和照明灯具等,要由正式电工安装和管理,严禁非合格电工人员操作。
(3)工程部必须有上岗证方可上岗,上岗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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