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救灾救济、优抚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民政资金管理,更好地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从5月份开始对民政救灾救济、优抚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督)查,现就检(督)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督)查的范围
一般检(督)查2007年度的民政专项资金,如在检(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则追溯以往年度。
二、检(督)查的内容
(未完,全文共821字,当前显示17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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