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调出统计培训通知
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煤炭经营监管部门,部分重点煤炭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煤炭地区间调入与调出统计的通知》(国统字[**]169号)精神,我省进行地区间煤炭调入与调出统计的各项准备基本就绪。根据省经贸委的要求,定于8月29日在杭州举办全省煤炭地区间调入与调出统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布置煤炭地区间调入与调出统计工作;
(未完,全文共630字,当前显示1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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