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心小学财物管理制度
为美化校园,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个个爱护,人人有责,特制订下列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财产登记、报损制度。
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处室负责人签字。如中途有破损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检查核对一次。
二、校产、公物管理要求: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草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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