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防工作通知
**镇人民政府、镇人武部:
根据《浙江省军区司令部、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民防空重点镇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浙人防办〔200〕1号)和《**军分区司令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关于加强人民防空重点镇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温人防办〔2〕3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人民防空重点镇人民防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各镇成立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由各镇镇长兼任组长,副组长由镇人武部长和分管城建的副镇长兼任。成员若干名由各镇自行确定。领导小组下设人民防空办公室,各镇人武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兼职办事员2名(人武部1人、村镇建设办公室1人),办公室设在各镇人武部。
二、主要职责
各镇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镇人民防空建设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本镇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未完,全文共1360字,当前显示42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