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效益挂钩通知
各中央企业:
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为建立健全中央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和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年度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进行调控的重要方式,是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间利益关系的重要杠杆。当前,部分行业、企业职工收入水平过高、增长过快,行业间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扩大,成为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中央企业应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增强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感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在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保持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适度增长,维护企业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
二、**年中央企业工效挂钩工作原则上按照《关于做好**年度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303号)的规定执行。对**年尚未实行工效挂钩的中央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工效挂钩。仍不具备挂钩条件的企业继续严格执行非挂钩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制度。
三、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高收入行业和企业的收入分配调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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