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发展性评价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高效率、低负担、个性发展、特色鲜明、和谐健康、共同进步作为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的着力点,采用区域评价与学校自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构建一种科学、简便、动态发展的评价体系,既能完整体现素质教育要求,又能兼顾学校和社会实际需要,初步构建与新课改相适应的以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成长为目标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形成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案,便于区域、学校和教师进行合理使用,从而推动和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搭建区域教育文化发展的框架模式,以此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功能、诊断功能、激励功能和监控功能,在处理好评价、监控和管理三者关系基础上,积极推进我区的课程改革,大幅提升区域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发展品质。
二、基本内容
在评价的内容上具体分成逐级提升的三个指标层次。
1、基础性指标。所谓基础性指标,是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常规工作的标准要求,也是学校必须做到的规范性工作,这是评价的主体。主要涉及到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评价、校本研修、校本课程开发、教育科研能力培养、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等。这部分指标体现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需要和基本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要保障。通过规范性评价,来判定这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是否合格,是否按教育规律办事,是否依法办学。从而引导学校扎扎实实地从规范化抓起,为今后的长足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发展性指标。根据学校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在实行基本水平评价的基础上实行学期发展评价,形成基础与发展两条线的评价制度。发展性指标包括必选指标和自选指标。
(未完,全文共2324字,当前显示67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