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一、校务管理
1.办学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依法治校,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乱办学,不乱收费,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实行校长负责制,完善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坚持民主管理学校,推行校务公开。
二、教师管理
4.执行教师资格制度,所有教师持证上岗。组织教师进修,开展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建立集体备课制度。
5.加强师德建设。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搞有偿家教。
三、学生管理
6.德育为首。开展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7.规范学生行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8.坚持全员育人。学校有健全的党团和少先队组织,有班主任制度,有与家庭、社会联系与合作制度。
四、教学科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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