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殡葬管理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3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蚌政办〔**〕62号)精神,县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至10月,在全县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巩固提高火化率,确保遗体火化率达到100%。对违规进行遗体土葬的,坚决起尸火化。火化率高的乡镇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滑坡反弹。火化率不稳定的乡镇,要认真剖析原因,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火化率稳中有升。
(二)坚决整治乱埋乱葬和骨灰入棺二次土葬行为。各乡镇要大力开展平坟还田活动,彻底清除耕地、林地、城乡结合部、风景区、水库河流堤坝和公路两侧的坟头、墓碑。对骨灰入棺二次土葬的,要限期迁移或平毁,不留坟头。通过整治,在**年清明前全县平坟还田率要达到90%,年底实现全县耕地、林地无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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