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通知
党的十三大提出了从严治党的任务,并要求党的建设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十三届三中全会强调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尤其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了贯彻落实上述任务和要求,目前许多地方的党组织,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同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把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融为一体,对于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我们建议,从今年年底开始,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和实行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具体意见如下:
一、评议目的
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在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员应当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按照这个总的要求,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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