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技工培训援助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帮助灾区失学学生继续完成学业,支持灾区技工院校加快重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组织全国技工院校对地震灾区开展援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援助灾区技工院校在校生继续完成学业。请各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本省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积极接收灾区学生到本校对口专业学习,具体名额见附件。负责接收学生的技工院校要积极提供帮助,有关学费、生活费等费用按照国家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二、援助灾区孤儿就读技工院校。对在此次地震中成为孤儿、并有意愿就读技工院校的初、高中毕业生,组织到各地技工院校学习。各省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做好接收灾区孤儿就读的准备,通过实施二至三年的技工教育,使他们掌握专业技能,并通过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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