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创建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党委,县直机关(企业)、豫宁街道党工委:
为总结我县近一年来在新的起点上深化“三项创建”活动工作,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县委决定结合“七一”表彰,对“三项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进行评选表彰。为做好总结申报和评选表彰工作,经研究,特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评选范围
1、“十面红旗”单位为全县农村、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区、机关、学校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的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2、“亲民、为民、富民”乡镇好班子在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中产生。
3、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县各行业中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产生。
二、评选程序
1、申报。
(未完,全文共1451字,当前显示29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