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靖中专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局拨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
2.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3.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对基建项目实行申报竣工后报请有关方验收;
4.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学校资产的账、卡管理,做到账卡、账账、账物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四条。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总务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在总务部门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校长室为二级管理机构,安排兼职校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账、卡予以登记,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账、物管理。各分管财产的保管员每半年核对一次库存情况。学校各科室为三级管理部门,分别管理好科室内的资产。
(未完,全文共2357字,当前显示76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