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学教职工信息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服务学校中心工作,适应新形势下工会宣传工作的需要,发挥教职工信息员队伍的作用,加大各分工会、文体协会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各单位、各协会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信息员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学校工会信息化建设为目标,本着明确职责、量化考核、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发挥信息员队伍对于推动工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各二级分工会、文体协会负责各自人员聘用及宣传内容的撰写,校工会负责审核及网络报道。原则上每个分工会、文体协会设一至两名信息员,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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