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务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属各党(工)委:
在“七•一”建党节即将来临之际,县委决定对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这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广大共产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评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1、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全县各基层党(工)委下辖的党总支和党支部,重点向企业、农村、学校、机关、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的党总支或党支部倾斜。
2、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范围。全县各基层党组织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同志。
3、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范围。全县各基层党组织中的正式党员,重点向生产、工作、教学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
推荐优秀个人时,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推荐。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领导班子好。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务实进取,勤政廉洁,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出谋划策。
2、队伍素质好。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充分发挥“五带头”作用,先进性表现突出,党员干部能够发挥很好的骨干带头作用。
3、制度建设好。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机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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