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高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和《江苏省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条例》,全面加强综合治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认真落实多项治安防范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效地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有效地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安定团结的新局面,建立良好的教育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工作的若干规定: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任务是:
在校党委和校长室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活动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校内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校园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四有人才,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是:
1、校党委、校长室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程,学校建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运行机制。
3、各项措施落实,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全校师生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
1、保持校园政治和治安持续稳定,杜绝影响局部或全局的重大案件和恶性事故的发生。
2、切实加强法制系列化教育,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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