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东县第二中学青年业余党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丰东县第二中学青年业余党校是在学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青年团员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阵地和党性锻炼的熔炉。
第二条党校的宗旨和任务:
(一)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让青年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史。
(二)引导青年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跟着中国共产党走,树立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
(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青年学生头脑,让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占领学生的思想阵地;教育和培养学生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年学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
(五)对经过培养,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申请人,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三条党校的一切活动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最高准则。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重在思想政治素质的内化和提高,理想、信念的锤炼与升华,努力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青年业余党校服从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具体工作由党支部、教务处、学校团委负责。
第二章党校学员
第五条党校实行学员制,凡承认学校党校章程,思想要求进步,愿意参加党校学习的丰东县第二中学共青团员,均可成为党校学员。
第六条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参加青年业余党校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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