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宁二中各类会议接待制度
为规范学校对外会议的接待制度,明确接待部门、会议申报程序及接待要求等,特制订此制度。
一、接待部门:
1、市教育局、其他单位及兄弟学校等单位领导来校进行调研、检查、大型会议、校友活动等,接待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承办,填写会议登记表报校长进行审批。
2、市教育局或其他单位部门等来校进行专项调研或检查等,接待工作由对应的处室负责承办,由处室负责人填写会议登记表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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