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普法考试通知
省直和中央在长各单位普法办、法规处、机关党委(党委办):
根据**治省办发[**]19号文件精神和省依法治省办的明确要求,**年度省直机关暨中央在长单位普法考试定于12月上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省直和中央在长各单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2.省直和中央在长各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所有员工。
厅级干部不参加今年的普法考试。
二、考试内容
以《**省“五五”普法**年读本》为考试内容和范围。
三、考试方法
(未完,全文共884字,当前显示23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