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单位竞争上岗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县委同意,决定对部分县级部门中层干部职位实行跨单位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县县级部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试行)》,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原则,逐步深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优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效能,为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机构
成立**县县级部门中层干部职位跨单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三、跨单位竞争上岗的职位和条件
1、竞争职位
**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股股长
**县人事局职称专家股股长
**县民政局基层工作股股长
**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
2、条件资格
(1)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工作实绩突出,近三年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中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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