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审批管理通知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近年来,我省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对全省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起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但当前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办发〔1996〕8号)、《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1999〕23号)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1999〕23号)及《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外事工作的意见》(湘办发〔1997〕3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未完,全文共1844字,当前显示45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