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长组发[2005]5号和长组发[2006]1号文件的要求,2006年一季度进行的乡镇党委集中换届选举工作应与第二季度的县委换届选举紧密衔接,统筹安排。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过程中一并选举中国共产党**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现就有关代表选举工作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中国共产党**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17名。按照各选举单位的党员人数,同时参照各方面比例的要求以及工作需要,把代表名额分配到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织、县经开区工委和县直机关工委,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需参加党代表大会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县级党员离退休干部分配到有关单位参加选举,不占用选举单位代表名额。
二、代表条件及比例构成
(未完,全文共1510字,当前显示35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