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管理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要求,加大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为我县“三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拔第五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0名和第四轮优秀青年专业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拨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唯才是举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业内公认,注重能力、业绩原则。
二、选拨对象和范围
凡在**工作,现受聘从事科技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的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文的**市、省属单位和在文工作3年以上的外来专业技术人员),不分单位所有制和用工形式,不受学历、职称的限制,均可按规定参加推荐选拨。根据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从工业、农业、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中选拔产生。
三、选拨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安心山区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协作、技术攻关能力,现从事本专业工作。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年龄,男性在57周岁以下,女性在52周岁以下,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资格条件:
1、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必须具备**年以来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面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市或省同行专家认可,达到**市级或省级以上领先水平,是某学科领域带头人;获得国家级奖励、省(部)级三等奖、市(地)级二等奖或**县一等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及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专业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处于国家、省内领先地位;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或取得多项省级新产品,其研究成果在生产、应用中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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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