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防灾停产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针对当前异常严峻的抗旱防火形势,为做好抗旱防灾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全县工矿企业抗旱防灾停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从9月1日起全县所有煤矿停止一切生产活动,森林防火戒严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非矿山企业一律停产。
二、各工矿企业管理和保卫人员及必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留守企业,其余矿工必须放假离厂。留矿人员名单报送各企业所属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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