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试放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县属各厂矿、中学:
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警报试放的通知》(渝防办发[**]56号)文件精神,我县定于6月5日在县城城区和登云地区进行一次防空警报年度试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鸣放工作安排
(未完,全文共693字,当前显示1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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