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方案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一)
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3u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3u、3u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3u、3u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3u、3u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3u、3u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u、3u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u、3u广东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3u、3u东莞市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3u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全镇统一领导、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负责、业务部门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
1.4.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镇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清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指导各村(居)委会扑灭本辖区范围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1.4.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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