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团组织中开展达标争先夺旗竞赛活动实施意见
各基层团委、开发区团工委、区直属团(总)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团的工作,规范团内行为,提高团工作整体水平,经团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团组织中开展“达标、争先、夺旗”竞赛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竞赛时间
xxxx年1月至12月。
二、竞赛要求
1、团员和团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积极争当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
2、基层团支部创建达标团支部,并积极争创先进团支部和红旗团支部(基层团委下属的二级团委、团总支参照团支部的标准)。
3、基层团委创建达标团委,并积极争创先进团委和红旗团委。
三、竞赛内容
1、达标团支部。达标团支部的创建由基层团委负责考核、验收。
2、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基层团委在达标团支部中择优推荐申报,团区委各条线负责考评,团区委统一表彰。
3、红旗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评选产生,团区委将采用年终实地考查的办法进行统一评定。争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必须由所在基层团委向团区委组织部申报。
4、达标团委。达标团委由团区委根据基层团委全年考核成绩来确定,并在年终进行全区通报。
5、先进团委。先进团委的评选由团区委根据基层团委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情况确定,统一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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