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清洁工作单位职责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创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县“城乡清洁工程”交通秩序整治组,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县“城乡清洁工程”交通秩序整治[**]1号《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交通秩序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和细化了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现将我局所承担的交通秩序整治任务细化分解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1、县乡公路管理站
(1)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县级公路交通标志线,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县级公路交通标志线设置方案、目标和计划,重点在二级以上公路、主要县级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
(2)加强县级公路养护,及时维修处理各种路面病害,达到路面坚实平整,基本无病害,路牙完整整齐,公路桥涵栏杆等附属设施完好。加强县级公路日常养护的督促检查工作,做到对各交管站的日常养护工作进行周检月评打分考核,保证使各交管站的养护工作全面到位,及时为县交通秩序整治组提供交通路况信息及相关情况,确保县级公路养护达到路面、路肩、边坡干净整洁、整齐划一,无垃圾杂物,无白色污染。
(3)强化对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督促检查工作,制定完善标准、办法,督促乡(镇)村扎实开展乡村公路养护工作,改善和提高乡村公路的路容路貌。
2、路政所
加强路政巡查,形成专人负责,常效管理的机制,及时发现、治理路面抛洒污染,清理县级公路路面及两侧堆积物,及时制止和拆除建筑红线控制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确保路面、路肩、边坡无堆积物,无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
3、治超办
深入开展治超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和流动稽查,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及时为交通秩序整治组提供治超信息及相关情况,使超限超载得到有效治理。
4、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
(未完,全文共2309字,当前显示74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