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民定居配套设施通知
**县、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帮助下,我市牧民定居工作取得较大成绩,牧民基本实现了由逐水草而居的传统游牧生活向定居半定居生活方式的转变,牧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现代畜牧业和牧区经济,实现牧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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