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温二十一中宿管会优秀干部、优秀寝室长、优秀住校生评比条例
一、优秀干部评比条件(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
1、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坚持原则,工作成绩突出;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原则上无课程不及格,成绩良好;
3、在学生活动组织中有创新,且有活动策划、记录和总结
4、在日常管理中有突出成绩;
5、在考勤工作中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6、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宿管会及其他部门工作,有创新意识。
7、以干部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无违纪、扣分记录。
(未完,全文共741字,当前显示24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