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麦中心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2013〕23号)和《z市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丹办发〔2015〕40号)的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麦小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坚持规范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的对象
经z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核准的在编在册正式教职工。
四、现有情况
根据市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丹编2003第9号),我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单位规格是股级单位,单位类别是教育部门,经费形式是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数为69人,领导职数1人,无内设机构。
现有在编在职人数69人,其中:
1.单位领导3人。领导正职1人,副职2人,享受科员级待遇1人。其中执行管理岗位工资0人,执行职称工资3人。
2.其他人员66人。执行管理岗位工资0人;执行职称工资66人。
五、岗位设置
根据镇江市人社局核准比例,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70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
本单位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因此我校教师全是专业技术岗位。设专业技术岗位69个岗位、管理岗位1个,分别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为98.6%、1.4%。
(一)管理岗位的设置
共设管理岗位1个,现有拟定岗人员1名,最高层级为科员级。具体设置如下:
1.科员级管理岗位1个,即主任岗位1名。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共设专业技术岗位69个,拟设置副高级岗位7个、中级岗位54个、初级岗位8个,全为教师专业,最高层级为副高级。具体设置如下:
1.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其中试聘2人,教育助理1人),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其中五级1人,六级1人,七级4人。(教育助理除外)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54个,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其中八级13人,九级18人,十级23人(其中试聘7人)。
(未完,全文共2992字,当前显示9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