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汨一中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罗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操作实务实行的通知》(汨人发[2015]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临时借调的有编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
二、岗位类别及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类别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设5个职员等级。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六级至十级职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公办教育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不分岗位等级。
三、各类岗位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合格,年度考核结论为称职及以上。
(二)管理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担任五级职员,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担任六级职员,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担任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五、六、七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高级教师职称,
八、九、十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中级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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