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宜市一中文明创建实施办法
为推动学校三个文明建设,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为素质教育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特制订本办法,以指导学校文明创建的各项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分层管理、逐级落实原则。党委统筹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创建办公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各部门、各年级按照工作范围和职责开展工作。
2、师生共建原则。坚持师德建设与学生道德培养,师表风范管理与学生行为规范管理、教师管理与学生自治管理相统一的创建原则。
3、坚持创建工作与素质教育工作相统一的原则。紧密结合教育实际,融文明创建活动于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和学校各项工作之中。
三、组织领导
学校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为文明创建第一责任人。下设文明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年级主任组成。
四、实施办法
(未完,全文共1344字,当前显示4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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