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木高中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4]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切实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积极营造一个健康的学习场所,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地成长。
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
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顾志红校长为组长,殷永德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年级部领导及全体正副班主任和校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疫情报告人即校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3.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校医、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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