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资有关问题通知
市属各机关、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从今年10月份起已在部分单位实施,在各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预期的成效。各单位及时将有关数据按规定程序传输、报批;组织、编制、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人事计划和工资基金管理,在核准编制范围内严格控制人员增长,规范工资管理;财政部门根据核定的工资预算,及时调度资金,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代发银行及时准确地将工资发放到个人帐户。实施以来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中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未完,全文共886字,当前显示2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