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食品监管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地区婴幼儿问题奶粉等食品的监管工作,不断净化我地区食品市场秩序,确保我地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关于切实加强我地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阿食安委[2008]10号)精神,切实将我地区食品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深,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监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强化组织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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