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厅防御自然灾害讲话
同志们:
今年以来,我国气候异常,自然灾害多发,较常年明显偏重。特别是入汛以来,台风“珍珠”、“碧丽斯”、“格美”、超强台风“桑美”陆续在我国东南沿海登陆,一些地方重复遭受洪涝灾害;7月22日、8月25日云南盐津先后发生两次5.1级地震;重庆、四川等地遭遇建国以来最严重旱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国务院于8月23日召开147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的防灾救灾工作,并于8月25日发出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部各有关单位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做好灾害防御和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涉及建设系统主要有三个方面。城市和农村特别是农村房屋的倒塌和破坏;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损坏和次生灾害,影响城市正常运行;工程施工工地临时设施倒塌和发生事故。我们要主动做好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深入灾区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开展恢复重建。
一、当前重点抓好灾后重建指导工作
要立足于灾区生活安定,指导地方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特别是房屋重建工作。
要加强对恢复重建规划的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重建与防灾减灾相结合、与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在村镇规划中充分考虑防灾、应急避难和疏散要求,注意选址安全,使农民建房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场地和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生地段,提高抗灾能力。
要保证灾区的饮水安全。加强对城市供水设施抢修和水质监测等的技术指导,组织有关城市支持农村解决农村饮水问题,保证灾区尽快恢复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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