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中心小学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全面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全力打造平安校园,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突发事件的种类
本预案所称学校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各类安全事故。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主要包括⑴自然灾害事件;⑵学校大型活动及师生集会安全事件;⑶学校交通安全事故;⑷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⑸学校紧急疏散事件;(6)学校消防安全事件;⑺学校停电事件;⑻学校重大治安事件;⑼学校实验室突发事故;⑽学校其它突发事件。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学校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科学应对、减少损失的原则;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学校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
三、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孙高君
副组长:叶枫、龚建兰
组员:丁春华、张冬林、张开明、周文浩、曹国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①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②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预案制定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③调集校内外人力、物力,组织实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④讨论决定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汇报事件情况及应急措施,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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