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通知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配合开展全国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经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三次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评定
(一)评定范围
本次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适用于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财务核算健全、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对20*--20*年度a级信用纳税人(见附件1)申请续评的,年纳税额达不到上述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二)推荐名额分配
全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评定共管户a级纳税人500户。各设区市国税局、地税局按以下名额推荐上报:南昌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推荐100户,九江、赣州、上饶市国税局、地税局各联合推荐65户,宜春、吉安、抚州市国税局、地税局各联合推荐45户,景德镇、萍乡、新余市、鹰潭市国税局、地税局各联合推荐30户。
(三)评定方法与要求
(未完,全文共1425字,当前显示38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