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承保工作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农业保险已进入承保工作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一)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作用及去年的实际成效,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的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户积极投保,提高参保率。要求水稻的参保率达到90%以上,蔬菜大棚、鸡的参保率达到60%以上。
(二)调查并全面掌握农户投保意向和水稻、蔬菜大棚、鸡三险种的规模情况,填报水稻、蔬菜大棚、鸡三险种的投保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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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