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保险试点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环保部、中国保监会《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年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座谈会精神,推动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选定*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等1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首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单位,推动试点单位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和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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