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检查通知
各市教育局、卫生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7号文件精神,强化依法管理,进一步促进各地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加快改变我省学校卫生存在的不良状况,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决定依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69号))组织开展全省学校(含托幼机构)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2、学校公共卫生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的建设;
3、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制订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构建应急运行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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