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评选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着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省学位委员会决定开展*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主要为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在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此前两年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特别优秀,也可申请参评。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实验设计新颖,研究手段先进,理论分析深入,论文结果可靠,有新的见解。
3、能反映作者在本学科或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能表明作者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论文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笔流畅、图表规范、学风严谨。
四、评选程序
(未完,全文共1260字,当前显示3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