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检查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对本市持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进行设施运营情况的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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