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活动通知
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推进本市的拆迁工作,构建和谐的拆迁氛围,现将开展“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活动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范围
本市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在拆基地。
二、创建活动的时间
创建活动自20**年5月至20**年12月。
三、创建活动的要求
(一)规范拆迁示范点应严格执行“房屋拆迁五项制度”(即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承诺书制度、监管制度)的规定,坚持“阳光拆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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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