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发展地税税源普查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掌控全区地税税源的相关信息,摸清税源底数,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税税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以规范纳税基础信息为重点的地税税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地税税源普查的必要性
近年来,全区地税收入保持了连年高速增长,地方税收调节经济和分配的作用不断增强,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地方税税种多、税源分散、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困难。为强化税源管理,夯实税收征管基础,防止税款流失,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地税税源普查。这次税源普查目的是按照税法规定,将分布于社会各经济部门、各类纳税人的涉税信息,通过一系列方法、手段进行收集和分析,实现对全区地税税源的全面掌控,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夯实征管基础、防止税款流失,更好地促进全区税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普查的范围、对象和时限
这次地税税源普查的范围为:全区应当缴纳地方税收的所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具体对象包括:企业(含外资)、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含*、*、*)在我区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等。税源普查时限:户源普查截止日期为*年3月31日;房产、土地、车船信息以及重点行业营业税的普查期限为*年度;企业所得税和涉外企业税收管理的普查时限为*年至*年底。
三、普查的主要内容
税源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纳税户税务登记情况,税种登记情况,应税房产、土地、车船的信息登记情况,企业所得税管辖情况,涉外企业外商实际投资情况,集贸市场税收管理情况,客运线路车运营、个体医疗服务、停(看)车服务、饮食、娱乐、建材等重点行业税收管理情况。
(一)户源普查
在*年税务登记换证的基础上,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具体包括应办未办税务登记证业户,应换未换税务登记证业户,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不符合涉外税收优惠的涉外企业,假注销、假停业、假证件失效以及走逃失踪户等;核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疗机构等取得应税规费收入、从事应税劳务、房产出租、内设三产等的税务登记和履行纳税义务情况;代扣代缴单位税务登记及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情况;未办工商执照等经营证件的无证户税务管理情况;从事停(看)车、客运线路车经营的税务管理情况;个体医疗机构和各大医院设立的社区服务站的税务登记及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等。
(二)税种登记普查
结合税务登记和户源普查的户籍资料,全面准确地核定纳税人应纳税种,为申报征收提供可靠依据。包括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种登记情况的全面核查;对已纳入正常管理的无税务登记证纳税人的税种重新核定;对清查出的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进行准确税种登记;对经营范围和应税财产变化应进行的税种登记的调整;企业内部二、三产业并存,但行业类别、经营收入混淆应进行的税种、税目登记的变更调整等,对于企业没有分别核算的,应当通知纳税人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分别核算计税,确保应按地方税收入库的税种登记准确。
(三)营业税普查
营业税重点普查饮食业、娱乐业及客运线路车运营、个体医疗服务和停(看)车服务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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