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在去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我县被列为新增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为抓好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认识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动实施农业保险,是落实中央惠农工作方针,扶持农业发展的一项具体措施,有利于减轻农民的后顾之忧,防止因灾致贫,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供应,保障民生,保持社会稳定。开展农业保险试点,进一步探索建立新型农业防灾减灾机制,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保障方式,分散农业风险,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县是农业大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维护农民利益、保护经济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扶持政策,健全保障服务体系,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提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
三、任务安排
(一)保险险种。*年我县保险险种为玉米、棉花等。各乡镇要在农民自愿前提下,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承保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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