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收款机服务管理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认真做好国标税控收款机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税控收款机服务水平,保证纳税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和我局与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签订的《合同书》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国标税控收款机的服务管理模式
国标税控生产企业应指定专业部门(或企业)承担国标税控收款机在*地区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并在销售其税控产品的过程中,对认购税控产品的纳税人提供各项服务。包括办理国标税控机具的初始化、操作培训、安装调试、咨询服务、技术支持、配件供应、软件更新、维修以及保障税控收款机正常使用的其它各类服务等。
二、国标税控服务网点设置
为了保证纳税人方便购置税控收款机,并得到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各国标税控供应商应分别在指定的销售区域内设置固定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应具备专业服务人员、培训场地及设备、服务车辆、24小时固定及移动服务电话等。
三、国标税控收款机销售及售后服务标准
(一)对于初次领购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国标税控服务部门在销售税控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对纳税人提供免费的上门辅导、操作技能培训,使纳税人熟练掌握国标税控机具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对于纳税人增加或更换开票操作人员的,必须设定固定场所、技术人员、专门时间,根据纳税人的要求随时为其提供免费的辅导培训。
(二)税控服务部门在工作中应使用文明用语;遇到纳税人的投诉时,要诚恳接受,且如实做好记录;确保24小时全天候配有专职人员接听记录和答复咨询电话,对纳税人提出的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或粗暴终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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