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国库资金对账工作通知
市级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区县市拨专款改革单位、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分行、*银行:
为加强我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年终对账工作管理,加快年终结余资金结转申报、批复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对账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市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现就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年终对账工作管理的有关问题进一步规定并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年终对账工作程序及内容
年终对账实行对账单签证制度,有关要求按照《对账补充规定》执行。
1、市财政局与市级各改革基层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市级预算单位)对账下一年度*月*日前,通过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市级预算单位全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执行情况的总对账。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网上提供《*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单位年终对账单》(附件1),对账内容包括:预算指标数、用款计划数、实际支出数和预算指标结余数。市级预算单位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对账时间要求进行对账,核对无误后,于二个工作日内网上确认签字后将对账单回传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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