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通知
市属各委、办、局、各区县监察局、财政局:
近年来,*市严格按照中央、中纪委及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并于20*年对全市党政机关重新核定了汽车编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巩固定编成果,保证更好地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特做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和更换小汽车不仅会造成严重浪费、加重财政负担,而且是严重脱离群众、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违规配备使用小汽车的危害性,要以实际行动践行“*”重要思想,坚持“两个务必”,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精神上来,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提高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二、严禁超编制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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